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5〕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2025年7月11日评审,学校拟推荐10项案例参与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申报,拟推荐项目信息如下。

现将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7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7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