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17日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教学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

(一)考试工作安排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须在2025年1月10日前结束,2024年1月13日—17日为复习及考试时间。各培养单位开设的专业课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时间结课,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二)考试工作要求

1.公共课考试安排。2024级研究生英语课程分学术型、专业型(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型(机械硕士,电子信息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体育硕士,会计硕士)三大类型,分别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试题命制、印制、考试组织及成绩录入由外国语学院负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采取开卷考试形式,试题命制、印制、考试组织及成绩录入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

2.2024级教育硕士学位基础课选择两门课程,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试题命制、印制、考试组织及成绩录入由教育学院负责。其余学位基础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采取开卷考试、读书报告、课程论文、课程学习总结等形式进行考核。

3.专业课试卷命题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实施。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性质采取开卷考试、闭卷考试、读书报告、课程论文、课程学习总结等形式进行考查,具体形式各单位自行决定,至少一门专业课采取闭卷考试。各任课教师须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期末试题模板》(附件1)出题,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应及时批阅试卷及成绩录入,并将考试试卷及签字盖章后的成绩登记册交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存档。

4.专业课考核方式及考核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难度适中,有一定的覆盖面,能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重点考核学生的学科基础和创新能力。期末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不能随意变为考查课。考核方式为考查(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综述等)的课程,主考教师需给每份试卷写50-100字的评语,并给出分数。各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实验、社会调查等实践能力的考查。

5.研究生院将对期末考试进行巡查,请各培养单位填写《研究生期末考试专业课考试安排表》(附件2),下学期结合其他工作检查,研究生院将对各培养单位期末考试所有资料进行检查。

6.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用纸一律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考生不得使用自带纸张。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严禁传递试卷、答卷等考试用纸。如有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行为,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考试是检验研究生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请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1.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学期教师任课安排,完成研究生任课教师工作量审核工作,认真检查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将教师本学期的业务资料留存单位研究生秘书处以备查。

2.各培养单位要如实填写工作量并认真审核,凡与人才培养方案不符、未列入教学计划及未经批准而开设的各类课程均不予计算工作量。对未履行正常手续而擅自更改课程、随意停课者,不予计算工作量。

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师教学工作量审核结束后,认真填写《研究生教师工作量考核表》(附件3)。

三、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

(一)任课教师选聘资格及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程(试行)》(宝文理院研字〔2014〕4号)文件中关于研究生任课教师资格的规定,安排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优先考虑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任课教师。

2.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严禁因人设课、因人开课,不能随意更改开设课程。

3.为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每位任课教师原则上只能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如有特殊情况,由培养单位提出情况说明,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4.课程教学要依照教学大纲,凡无教学大纲或教学大纲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上不能开课。

5.学术型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注重本学科前沿理论动态,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6.专业型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注重本专业行业特点,丰富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安排

1.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教学工作,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程(试行)》(宝文理院研字[2014]4号)文件要求,加强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及管理工作。

2.公共课按照课程种类由开课单位安排,思想政治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

3.2024级教育硕士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非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教育学院统一负责安排补修课程,不计学分。跨专业本科生在第一学年末向培养单位提交一篇本学科教学论领域3000~5000字的研究报告,不计学分。

4.研究生院将加强对课程安排、教学过程的全程监督,切实提高研究生的教学质量。

5.各培养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使研究生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研究生秘书要严格按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做好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安排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排课工作,并及时转达各专业任课教师,以便做好备课工作。

四、其他工作

1.做好实习总结工作。2023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实习返校后应做好实习总结、调查研究报告撰写,具体参见《宝鸡文理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办法(试行)》(宝文理院研字〔2016〕11号),调查研究报告须理论联系实际、内容翔实,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由校内实践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同意后上交相关培养单位存档。

2.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在学校放假前,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学生管理,落实导师负责制,严格学生请假审批手续。

3.请各培养单位于1月5日前将附件2—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尚勤楼3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lyjs@163.com。

 

附件:

1.宝鸡文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期末考试模板

2.研究生期末考试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3.研究生教师工作量考核表

4.研究生任课教师担任课程情况统计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7日

 


  • 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表彰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