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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转学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宝文理院研字〔2017〕11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研究生院审查,拟同意张根豪等13名硕士研究生转专业申请。现将拟转专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5月20日至5月2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地点:高新校区尚勤楼309
电话:3565212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0日
上一条:关于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仪式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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