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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宝文理院研字〔2022〕23号)、《宝鸡文理学院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宝文理院研字〔2022〕18号)等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核推荐、研究生院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表决等环节,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了2023年我校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现公布如下。
附件:2023年研究生学位授权点新增导师名单
宝鸡文理学院
202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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