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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06日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证我校研究生管理及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学校工作部署,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管理工作

1.加强返校后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返校研究生日常思想教育,稳定学生情绪,关心、关爱、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疏导干预。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生返校须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掌握动态。

2.严格出校请假审批制度。学生返校后坚持“非必要不离校”原则,确需外出者,每次出入校门须办理请假手续,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或健康码等程序,外出学生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落实日检日报制度和应急处置程序。开学后,学校实行学生晚点名制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每日晚22:00前,组织学生在企业微信进行晚签到,认真汇总登记,对未在校内的学生,应及时联系,查明情况,并按要求处置上报。

二、教学工作

1.2022年春季学期课程教学,已于上学期末线上完成两周的教学任务。3月7日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及任课安排,继续开展第3周及以后的线下教学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精准掌握暂缓返校学生信息和所学课程信息,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暂时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任课教师可通过雨课堂、腾讯会议等网络教学平台、直播平台进行线上教学。具体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及组织。

3.本学期各类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外出登记审批制度,至少提前1周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完善党政沟通联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教学工作要严格按照任课安排及课表进行,如有特殊情况,按规定进行调停课;对于因故未按要求申报而私自调换、开设课程情况,将予以通报。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课程教学安排及时通知到学生,加强教育管理、教学工作的落实和监督,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有序进行。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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