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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第十三批结题验收和第十五批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9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第十三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18﹞48号)《关于公布第十五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20﹞75号)文件精神,为完成第十三批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督促第十五批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组成员认真开展研究工作,保证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第十三批结题验收和第十五批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十三批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宝鸡文理学院第十三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认真做好项目结项工作,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及教改成果推广方案。

2.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采取审阅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果材料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请各项目组按时报送结题材料,按期结题。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将填写好的结题报告(1式2份)、研究成果报告、教改成果推广方案、研究成果(1式1份,装订成册)报送研究生院,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lyjs@163.com

二、关于第十五批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1.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关于公布第十五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有关结题的要求,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任务目标认真开展中期自查工作,并填写《中期报告》(附件2)后向所在学院提交。第十五批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名单见附件3。

2.各学院组织教学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召开评审会,对获批的第十五批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项目经学院评审后于2021年12月1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中期报告》一式三份,由研究生院统一审核。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督促第十三批未结题的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

2.各学院要加强对第十五批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过程管理,并按程序精心组织好中期检查工作。

3.对不能按期结题的第十三批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负责人学校将对其申报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做相应限制。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

     2.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

     3.宝鸡文理学院第十五批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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