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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2021年11月11日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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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宝鸡文理学院学校研究生会章程》

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宝文理院团字[2016]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直接指导下的全体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组织。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 总体任务及目标以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在严格履行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大目标下,以准确执行国家学校各项教育方针为基础,以服务全体研究生为己任。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和学术氛围;努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举办各种形式内容的活动,拓展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增强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引领研究生的学习与生活,全面带领研究生成长、成才、成功。在完善校内各项制度和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努力实现我校研究生的外向型发展,对外树立起我校研究生的整体形象。

第二章 研究生会会员

第四条 凡取得宝鸡文理学院学籍的研究生,均为研究生会会员。

第五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一)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商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务;(二)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参加研究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四)在研究生会中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二)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研究生会决议;(三)协助树立和维护研究生会的整声誉。

  第三章 组织及相关构成

第七条 研究生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直接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八条 研究生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体研究生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研究生会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须列席会议。

第九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查和批准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及任务;(三)修改研究生会章程;(四)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研究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部门负责人各部一名。

第十一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权和职责:(一)全面负责研究生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研究生会全体大会和部门负责人例会,定期向研究生会会员报告工作。(二)全面负责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会议,定期向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报告工作。(三)及时向校党委、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会议,代表研究生会向有关部门提出与同学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四)向广大研究生传达学校的工作、会议精神。(五)指导、帮助、检查、督促研究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六)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研究生会职能机构的组建和撤消,任免主要负责人。(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八)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在工作中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对于大型活动实行分管执行主席负责制。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设主席团,由一名主席和四名副主席组成。研究生会下设6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新媒体中心、教师技能协会、文体部、科创部、学生权益中心。

第十四条 学生干部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学生干部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宝鸡文理学院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拥护《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学生干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接受同学监督;

(四)维护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学生道德,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留职察看、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表彰奖励;

(四)参加培训;

(五)对部门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干部任用

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实行聘任制。具体聘任办法参见《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聘任制度》。

第四章纪律制度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于学期、学年末对其成员进行相关工作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见《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考核制度》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为完善研究生会的管理,使研究生会工作更清晰明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一、 工作计划档案

各学院研究生会每学期初必须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作一份工作报告。

二、 活动档案

在每次活动之前,负责部门应递交详细的工作计划,由主管负责人对活动的时间,地点,人事,活动内容及过程给予记录,活动后附负责人,参与成员工作总结各一份,上交后由主席团审核后方可入档。

三、研究生会的重要报刊,杂志由研究生会秘书部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档案库资料属研究生会所有,由研究生会办公室严格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外借。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须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提出方可进入修改程序。修改的具体内容由主席团负责,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批准通过,然后备案。如未通过,应放弃修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郭林奕

中共党员

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0

2

赵苗苗

共青团员

教育学院

2020

3

高颖文

中共党员

外国语学院

2020

4

宋子成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0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员是通过个人自愿报名、研工部直接提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由研工部对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之后组织开展现场答辩,邀请师生代表担任评委,根据答辩结果研工部与校团委、二级学院党委联合对候选人进行任职审查,部分主要学生干部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其他学生干部由研工部与校团委审批,并在全校公示。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201943日下午,参加校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宝鸡文理学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宝鸡文理学院十佳学生会组织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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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经院团委、党委审批同意,报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八、研工部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研究生会的研工部副部长

 

龙涛

分管研究生会组织的教育管理科科长

周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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