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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近期及下学期教学工作

2025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近期及下学期教学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近期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期末考试

1.考试时间

按照教学计划,各专业课于6月27日前结课,6月30日—7月11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2.相关要求

1)2024级跨专业的教育硕士研究生需撰写一份本学科教学论领域3000~5000字的研究报告,并提交本培养单位;2024级本科为非师范类的教育硕士研究生所补修3门课程的试卷及成绩登记册(签字盖章)由授课教师移交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存档。

2)各培养单位负责专业课试卷命题工作。考核方式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设置,其中至少一门专业课须为闭卷考试,考试类课程不得随意变更为考查类。任课教师须按《宝鸡文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期末考试模板》(附件1)出题,考查类课程(含论文、实验报告等)需对每份试卷撰写50-100字评语。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批阅试卷、登记成绩,并将试卷与成绩册(签字盖章)移交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存档。各培养单位于6月25日(星期三)前将《研究生期末考试专业课考试安排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尚勤楼309室)。

3)所有学生必须按教学安排参加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及作弊行为,研究生院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细则》予以处理。

(二)本学期教学工作量审核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核任课教师工作量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对不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未列入教学计划或未经批准的课程,以及擅自更改、停课的情况不予计算。审核完成后,于7月3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研究生教师工作量考核表》(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尚勤楼3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bwlyjs@163.com。

二、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任课教师

1.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程(试行)》(宝文理院研字〔2014〕4号)文件,选派符合资质的教师担任课程教学工作。原则上每位任课教师所带理论课程不超过1门

2.初次讲授研究生课程者,其所在培养单位对课程教案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授课。

(二)课程安排

1.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教学工作,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程(试行)》(宝文理院研字〔2014〕4号)文件及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及管理工作。凡无教学大纲或教学大纲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上不能开课,严禁未经审批随意设课、调课或停课。

2.公共课实行分类管理安排机制: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思想政治课程,外国语学院负责英语课程,教育学院承担教育硕士公共课教学任务。

3.研究生院将加强对课程安排、教学过程的全程监督,切实提高研究生的教学质量。

4.各培养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使研究生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研究生秘书要严格按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做好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安排工作,7月8日(周二)前将《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担任课程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尚勤楼309室),电子版发送到bwlyjs@163.com,并及时将课表转发到各专业任课教师,以便做好备课工作。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期末考试模板

2.研究生期末考试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3.研究生教师工作量考核表

4.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担任课程情况统计表

 

研究生院

2025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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