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与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增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严把政治标准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注重申请人的师德师风表现。
2.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选,遵循“控制规模、优化结构、动态管理、保证质量”的方针,有利于学位授权点建设,提升研究生教育培养的质量。
3.各培养单位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宝鸡文理学院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进行导师增选。
二、增选范围与指标
1.增选范围:材料与化工、音乐等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无线电物理、现代教育技术等2个二级学科/领域。
2.增选指标:材料与化工、音乐等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校内导师各10名,校外导师各3名);无线电物理、现代教育技术等2个二级学科/领域(校内导师各5名,校外导师各1名)。
三、增选程序
1.11月19日-20日,相关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制定各培养单位的硕士生导师增选办法,报研究生院。
2.11月21日,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增选办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展相关工作。
3.11月22日-25日,申请人填写《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宝鸡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并提交相关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培养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审议,审议通过后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4.11月28日-29日,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印发文件。
四、工作要求
1.导师增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相关培养单位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和教师的切身利益,请相关单位,严格审查、坚持标准、程序合规、保证质量的原则下进行。确保有效促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的协调发展。
2.导师增选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经查实,取消申请人资格,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研究生导师。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6230
附件:相关文件及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