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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届省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3年04月24日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诚信意识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无在网络发布或传播不当言论的行为。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无不合格课程情况。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评达标。

2.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3.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4.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5.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抗击疫情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毕业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对照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如实介绍各方面表现情况;

2.导师推荐。导师对申请研究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3.培养单位审定。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评选结果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工部;

4.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各单位评选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组织联评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评选名额

省教育厅设定我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名额为4名。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联评。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事关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重大问题上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领导为组长,任课教师、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评选小组,制定本学院评选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规范、高质量做好评选工作。

(二)严格评选标准程序。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校毕业生最高水平和质量。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宁缺勿滥。要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广泛听取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导师和广大学生的意见,采取民主推荐,评选过程中必须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评选结果需在本学院进行2个工作日的公示。参评时须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表彰证书、文件)等佐证材料;参军入伍退役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三)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培养单位要把评优工作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把评优过程作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的重要抓手,切实落细落实。

(四)认真审核严守纪律。培养单位要严把材料上报关,认真审核毕业生填写内容,特别是毕业生获奖情况、事迹材料、证件照片等,杜绝弄虚作假、信息错误、不规范填写等情况发生。评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学校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问责力度,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将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毕业生候选人申报材料培养单位收集后统一于55前交至研究生工作部(服务楼304,电子版发送发至邮箱:ygb10721@163.com

2.各培养单位陕西省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情况说明,包括评选小组成员名单、评选过程、公示情况、评选结果等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

3.陕西省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打印,纸质版)审批表内容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附件 3)填写

4.宝鸡文理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填表顺序与审批表保持一致;

5.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杨老师   话:0917-3569559

研究生工作部

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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