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表彰2022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单位的决定

2023年02月28日  浏览次数:[]

    2022年,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在思想政治教育、导师队伍建设、培养模式创新、质量保障和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宝文理院研字〔202224号),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评、研究生院审核、学校审定,决定授予外国语学院、政法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等5研究生培养单位2022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培养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拓创新,再接再厉。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向先进学习,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力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高水平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228

 


上一条:关于举行我校第七届校园定向越野锦标赛暨2023年“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红色定向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