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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学校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2022年06月06日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26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宝鸡文理学院学校研究生会章程》

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宝文理院团字[2016]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直接指导下依靠全校研究生开展工作的群众性团体组织。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 总体任务及目标以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在严格履行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大目标下,以准确执行国家学校各项教育方针为基础,以服务全体研究生为己任。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和学术氛围;努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举办各种形式内容的活动,拓展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增强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引领研究生的学习与生活,全面带领研究生成长、成才、成功。在完善校内各项制度和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努力实现我校研究生的外向型发展,对外树立起我校研究生的整体形象。

第二章 研究生会

第四条 凡取得宝鸡文理学院学籍的研究生,均为研究生会员。

第五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一)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商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务;(二)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参加研究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四)在研究生会中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二)遵守研究生会章程,执行研究生会决议;(三)协助树立和维护研究生会的整声誉。

第三章 组织及相关构成

第七条 研究生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直接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八条 研究生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全体研究生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研究生会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须列席会议。

第九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查和批准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及任务;(三)修改研究生会章程;(四)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研究生会设主席团四名,部门负责人各部一名。

第十一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权和职责:(一)全面负责研究生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研究生会全体大会和部门负责人例会,定期向研究生会员报告工作。(二)全面负责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会议,定期向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报告工作。(三)及时向校党委、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会议,代表研究生会向有关部门提出与同学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四)向广大研究生传达学校的工作、会议精神。(五)指导、帮助、检查、督促研究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六)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研究生会职能机构的组建和撤消,任免主要负责人。(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八)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在工作中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对于大型活动实行分管执行主席负责制。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设主席团四名,执行主席按学期轮值。研究生会下设5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新媒体中心、文体部、科创部、学生权益中心。

第十四条 学生干部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学生干部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宝鸡文理学院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拥护《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学生干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接受同学监督;

(四)维护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学生道德,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留职察看、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表彰奖励;

(四)参加培训;

(五)对部门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干部任用

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实行聘任制。具体聘任办法参见《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聘任制度》。

第四章纪律制度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于学期、学年末对其成员进行相关工作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见《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考核制度》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为完善研究生会的管理,使研究生会工作更清晰明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一、 工作计划档案

各学院研究生会每学期初必须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作一份工作报告。

二、 活动档案

在每次活动之前,负责部门应递交详细的工作计划,由主管负责人对活动的时间,地点,人事,活动内容及过程给予记录,活动后附负责人,参与成员工作总结各一份,上交后由主席团审核后方可入档。

三、研究生会的重要报刊,杂志由研究生会秘书部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档案库资料属研究生会所有,由研究生会办公室严格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外借。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须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提出方可进入修改程序。修改的具体内容由主席团负责,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批准通过,然后备案。如未通过,应放弃修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

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郭林奕

中共党员

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0


2

赵苗苗

共青团员

教育学院

2020


3

高颖文

中共党员

外国语学院

2020


4

宋子成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0


5

田倩倩

共青团员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0


6

王杰敏

共青团员

教育学院

2020


7

何静

中共党员

教育学院

2020


8

马鸣

共青团员

教育学院

2020


9

张芳

共青团员

政法学院

2020


10

王睿

中共党员

教育学院

2020


11

张浚哲

共青团员

政法学院

2021


12

孙丹阳

中共党员

教育学院

2021


13

孙婷婷

中共党员

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1


14

薛佳丽

共青团员

教育学院

2021


15

贺静敏

中共党员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1


16

薛晓卓

中共党员

教育学院

2021


17

赵俊舟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1


18

杜勇强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1


19

阚飞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1


20

蒲之伟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1


21

吴晓丽

共青团员

教育学院

2021


22

房敏敏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23

李健敏

共青团员

音乐学院

2021


24

刘乾慧

共青团员

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1


25

裴存浩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1


26

王欣梓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27

龙昭君

共青团员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1


28

张亚楠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1


29

王泉涌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1


30

张丹

共青团员

音乐学院

2021


31

冯婉柔

共青团员

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1


32

曹素霞

共青团员

教育学院

2021


33

余欣莓

共青团员

教育学院

2021


34

张旭

共青团员

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1


35

张泽新

共青团员

政法学院

2021


36

张健伟

共青团员

音乐学院

2021


37

朱善瑞

共青团员

化学化工学院

2021


38

宋颖颖

共青团员

美术学院

2021


39

苟小蕊

中共党员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1


40

马星宇

共青团员

教育学院

2021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员是通过个人自愿报名、研工部直接提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研工部对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之后组织开展现场答辩,邀请师生代表担任评委,根据答辩结果研工部与校团委、二级学院党委联合对候选人进行任职审查部分主要学生干部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其他学生干部由研工部与校团委审批,并在全校公示。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202112月12日,胜利召开宝鸡文理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1212日下午召开第一届研究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经院团委、党委审批同意,报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八、研工部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研究生会的研工部副部长

 

龙涛


分管研究生会组织的教育管理科科长

杨博文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qxzsxxl@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上一条:关于表彰第一届研究生学术节获奖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校外住宿(走读)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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